怎么知道钱到没到账
参保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查询本人2011年及2012年以后的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情况:
1、触摸屏查询。可通过在市医保局、各分局、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设置的触摸屏,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查询。
2、医保网站查询。登录市医保局网站,进入“个人用户”版块,选择“个人账户消费明细”查询,在打开的界面可看到含“补充保险支付”金额的消费明细信息。
3、自助语音电话查询。拨打自助语音电话62167890,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4、医保局业务窗口查询。在市医保局或各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
哪些人可享二次报销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可以免费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享受补充医保不用再额外缴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负责承办沈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咨询电话:88614973、88614673。
如何办理申办手续
1、单位申办操作流程
参保单位登录市医保局网站(www.syyb.gov.cn),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板块,查看单位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打印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承诺书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
2、个人申办操作流程
参保人员登录市医保局网站(www.syyb.gov.cn),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板块,查看个人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填写本人工商银行账户,打印协议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
如何能享受二次报销
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的住院、急诊留观转住院或急诊抢救死亡、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和探亲出差期间急诊住院等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后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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