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统一经办机构肯定是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参考长沙的做法,将新农合经办机构移交社保部门,有利于卫生部门专心致志地搞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服务。
开放医保定点药店管制
《21世纪》:本轮医改医保的成效已是公认的事实,如何让这样的保障制度发挥更高的效率,下一步您有什么改进的建议?
谢子龙:是的,现在的医保制度中,其实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我本身是来自药品零售行业,对这个领域可能更有发言权。
目前,医保对药品零售行业存在两个明确的限制:一个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批限制,另一个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范围的限制。这两方面的限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零售行业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中发挥的作用。
其实,零售行业的作用还是不可低估的。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零售药店约40万家。这说明,一是零售药店布局广泛,购药便捷;二是药品零售行业竞争充分,价格相对较为合理。
《21世纪》:你的建议其实就应该是放松医保对药品零售行业的管制。
谢子龙:其实就是放开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批限制,将所有符合GSP规定、能够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愿意为参保人员服务的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同时,应该将社会药房纳入医院按病种付费范围,允许门诊统筹患者凭医疗机构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另外,按照统一招标平台确定的药品中标价格,实行最高限额报销制度,确保不会增加医保基金费的额外支出。
还需要放开管制的是,取消对医保定点药店销售范围不合理的限制。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销售额和非药品销售额,各自占销售总额的30%左右。如果限制其中30%的营业,那么势必将增加药店的成本,最终导致药品方面医保费用支出增加。
《21世纪》:但零售药店存在乱象也是不能否认的,如果放开,如何确保质量?
谢子龙:这个监管的职能当然就必须由政府来承担了。
比如,加强网络建设,采取实时监控。对于违反医保规定的定点药店予以严惩,通过采取医保系统联网、网上实时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定点药店医保基金支付项目的审核,从而杜绝医保违规问题,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
通过加大稽查、处罚力度,规范定点药店经营秩序。明文规定严禁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刷卡消费米、油、酱、醋等生活用品、日用品、化妆品。如违规刷卡消费,一经查实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呼吁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和相互监督,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业经营秩序。
医药分开本质是医药分业
《21世纪》:谈到零售药店,有一些讨论是关于社区医疗机构医药分业的。你对这个怎么看?
谢子龙:医药分开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医药分开”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我认为,“医药分开”的本质应是:“医药分业”,即医疗专业与药品专业分开,医疗机构与社会药房分开。
医药分业其实已是国际社会的趋势,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美国,药店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而医院药品费用仅占医疗总费用的15%。在欧洲各国,医院药品费用在12%至30%之间。
我们现在也已经具备了医药分业的条件,比如覆盖城乡居民的医保制度框架极大地刺激了医疗卫生需求,使医疗服务有了更大范围的收入来源。全国近40万家零售药店,建立了覆盖城乡的药品零售供应网络。
《21世纪》:但这个问题现在没有任何经验,你有怎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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