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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运行半年 制度很好执行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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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根据工作安排要求,要规范基本药物的招标和配送,并要在今年内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医药行业研究人士李从选表示,未来新医改下的第三终端市场,将不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政府举办的县乡镇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实行基本药物的政府定价、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强制使用,这将导致药企对于第三终端市场的药品营销不同以往的操作模式,具体运作将更加复杂,不能改变营销方式以适应新的“游戏规则”的企业,必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基本药物零售价或再调整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明确今年将由发改委负责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适时调整零售指导价格。

  分析人士表示,去年刚确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今年还可能再变动,有可能出现“有升有降”的调整。

  目前不少地方反映部分药品由于中标价太低,企业丧失生产的积极性,导致招标中屡现“废标”现象,相应的药物也出现供应缺口。这说明,部分药物价格定的过低。有的药品在各地的中标价与发改委制定的零售价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反映了部分药价存在虚高。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政府再施“紧箍咒”。《安排》明确了今年的落实目标,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此外,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区、市)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在卫生部有关人士看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价还有一定难度,因为各地的招标采购方式、配送方式及距离不同导致药品价格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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