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问答摘录:(找找是否有你需要的答案)
[关于补贴]
●问:我退休后,2009年被评为一级高级技师,是否可以享受国家补贴?
答: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在职时被评上高级技师职称,并以该职称被聘用,才能享受国家补贴。如有疑问,可在春节后,到当地社保中心查询。
●问:我是惠安涂寨的,复员后通过补员进入当地一家机修厂工作,后被镇政府借用。1990年底,清退编外人员时,我失业了。2010年10月20日,惠安县社保中心为我办理社保,要求补缴,单位交2万多元,个人交1万多元,但镇政府不同意为我补缴。
答:如果当年与镇政府是借用关系,那么你的劳动关系就还在原厂,应由原厂代为补缴。
[关于工资]
●问:我在市区一休闲会所上班,合同约定签约时间为一年半。今年合同到期,我要求辞职,多次提出请求,会所都不同意。现在我有2000多元工资被他们扣下不发,当时签的两份合同也都在他们手上,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合同没到期想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用工单位;如果合同已经到期,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续约,不续约便可以离开,无需征得用工单位同意。如果用工单位拖欠工资不发,可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或市劳动部门投诉。而用工单位将两份合同都收走的做法是违法的,按照《劳动法》,用工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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