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前
原医保IC卡与社保卡可并行使用
按计划,江门将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参保人员社保卡申领工作。因此,原医保IC卡在2013年年底前与社保卡可并行使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凡持有社保卡的,在激活社保卡的次月起,社会保险待遇将统一发放到社保卡上。而原医保IC卡内的余额可以继续使用,而市民也可以于明年6月起申请划拨至社保卡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另外,2013年年底前,若还没有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在医疗费用结算时按原医保IC卡的结算方式结算。
据了解,该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身份验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可代替原医保IC卡)、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和各类扶持政策补贴发放等基本功能,还具备工资发放、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银行借记卡的功能,因此也被称为“多功能社保卡”。据介绍,接下来,该卡还将逐步拓展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实现“一卡通”应用的功能,包括电子钱包、小额支付、诊疗卡等,各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将根据社会保障卡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分步实施、逐项启用。
社会保障卡的有效期因年龄不同而不同
近日,江门市人社局也草拟了《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按《草案》规定,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由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分为个人零星发放和集中批量发放,个人可自主选择发放模式。
社会保障卡密码分为社保密码和银行密码。社保密码用于办理相关社会保障业务。银行密码用于办理银行相关的业务,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医疗保险消费等与银行账户有关的交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持卡人已满16周岁不满26周岁的,社会保障卡的有效期为10年;持卡人已满26周岁不满46周岁的,社会保障卡的有效期为20年;持卡人年满46周岁的,社会保障卡长期有效。不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社会保障卡,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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