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办理银行卡(折)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街道社保所可以现金形式收取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每年6月1日至8月30日和9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社保所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选择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少年儿童续保人员及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续保人员应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时间内,在选定存折内存入足够的金额,以确保扣款成功。患门诊特殊病种需连续治疗的在校生与入托婴幼儿续保人员,可在每年6月1日至7月22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方式可选择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导读]:北京市有四类老人不能参加"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包括享受北京市公费医疗待遇的;享受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回京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按本市征地转非有关规定办理转非手续,并交民政部门管理的超转人员。
拿本:老人和生病儿童优先领取医保手册
在保费收取完毕后,社保中心将尽快发放医保手册。各区县社保中心将优先对无医疗保障老年人打印《就诊信息表》,街道社保所要在2007年9月30日前将医疗保险手册发到无医疗保障老年人手中,确保其10月1日起持医疗保险手册就医。对已经缴费因病急需就医的学生儿童,区县社保中心也要优先打印《就诊信息表》,发放医疗保险手册。记者李莉J
本报将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独家合作解读"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7月5日下午2时至3时30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将通过热线解答读者的问题。届时读者可拨打声讯电话11616609,提出自己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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