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存在四大难题。
一是医疗服务管理效力有限。
虽然现阶段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有所加强,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不合理上涨的机制建设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目前医疗服务管理的措施还主要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签订协议、事后审查,管理效力非常有限,医疗费用上涨压力仍然很大。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必须注重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当前,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点是:要建立标准化管理的机制,尽快研究制定出入院标准、诊疗技术规范、用药管理规范,并把这些标准纳入协议管理的内容;要建立医疗机构共担费用风险的机制。此外,还要建立动态监控和处理机制,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网络,重点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人均费用、病种费用、住院天数进行动态监控,并把监控结果与监督检查、信用等级评定和考核结算挂钩。
二是基金管理成本高、手续繁杂。
目前,虽然新旧制度实现了平稳转轨,基金从总体上做到了收支基本平衡。但是,一些问题和矛盾已经开始显现,譬如:基金管理成本高、手续繁杂,部分统筹地区出现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现象。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使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操作简便,易于衔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三是国有关闭破产、转制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来源没有明确稳定的渠道。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劳动保障部正在同有关部门协商,研究解决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及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各地也要充分发挥主动性,不等不靠,积极协调,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可行的保障方式。对已破产无单位的退休人员,要明确政府责任,多渠道筹资。采取"保大病"的方式将其纳入医疗保险。对正在实施破产的国有企业,要明确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政策、筹资标准和资金来源,将这些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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