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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资料登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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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7%20%7%13%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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