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制度措施
从计划经济时代走过来的人都知道,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的是以公费与劳保为特征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制度与单位制、职工身份等制度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传统的制度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为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个主题词。十余年过去了,尽管有重重困难,也遭遇了反复,但这项制度还是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现在的城镇职工,回首十余年前,均有恍如隔世之感。
在此,有必要回顾一下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的历史与主要政策沿革。1994年,我国在“两江”(镇江与九江)进行试点,内容为探索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新路。1996年,国务院决定在“两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改革试点。到1998年,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且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即国发[1998]44号。44号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标志着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已经确定。
正是从那时开始,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开始加快推进,取得了预期的成绩。截止到2006年6月,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4527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0587万人,退休人员3940万人。原公费、劳保医疗覆盖人员中,77%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85%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
现在,人们有评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评述,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满。有的人甚至把“看病贵、看病难”的原因归结于这项改革,并且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大唱赞歌。但是,如果我们站在全社会的角度稍微想想,就可以发现这并非事实。诚然,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在历史上,曾经为中国的劳动者提供了医疗保障。但是,建立在单位保障基础之上的公费和劳保医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凸显其制度设计的局限。一方面,由于覆盖面窄、基金互助能力差,这种制度安排抗风险能力十分脆弱。另一方面,改革之前,医疗保险待遇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之间的差距很大,苦乐不均,很多人的医疗保障名存实亡。职工的一场大病可以导致企业破产;更多的人有公费或劳保医疗,但是,医疗费用长期得不到报销。职工因看不起病,医疗费用得不到报销而找单位、找政府、上访、告状的事件频繁发生。
因此,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制,是客观的必然。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其他制度改革没有同步推进——尤其是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使得这项改革确实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包括参保人支付能力的提高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也包括基金大量结余与使用效率低下问题共存。但正是这些问题,突显了进一步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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