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尽管全国各地采用了不少新医保付费方法,但很多改革的实践实在缺乏专业性。尽管新的医保付费方式正在使用,但与国际同行的做法相比,这些做法只能说是变异的,其效果自然也大打折扣,不仅参保者体会不出医保改革的好处,即便是医保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感到费力不讨好。
新医保付费方式的共同特点是就所有参保者的医疗服务,制定各种各样的集团性支付方式,俗称“打包付费”。其核心运行原则就八个字:超支自理、结余归己。只要把这八个字落实,就能建立一种新的激励机制,令医疗机构自发地产生控制医药费用上涨的动力。可惜,在各地具体的游戏规则中普遍含有“超支不完全自理、结余不完全归己”的条款。
尽管医保付费在全国很多地方有了各种新的名目,但实际上按项目付费依然发挥着主导作用,改革效果自然不明显。这些变异版新付费机制,在原有的按项目付费制度中加上了各种各样控制费用的天花板,也就是各种各样的帽子,最终医保支付依然用按项目付费的老方式来结算,医保机构也始终忙于核查实际费用。医保机构对医药服务的团购行为也出现了行政化趋势,即依靠形形色色的行政性费用检查来推进新医保付费机制,而对服务购买的合同管理极为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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