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我们还作了许多硬性规定:如业务大厅工作人员严禁脱岗、坚持挂牌上岗。办理停保、续保、在职转退休、费用报销手续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延误。实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为工作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医保经办机构的良好形象。
二是开通多种沟通渠道,增加医保工作透明度,争取参保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印制医保政策宣传单,在160多家“两定”机构免费向职工发放,让医保政策人人明白;在10家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医疗保险政风、行风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和建议,并限期给当事人反馈和答复;开通医疗保险信息查询“绿色通道”:医疗保险咨询电话(3604552、3962713)、语音查询(发YB到16896198或16881198)、网络查询(WWW.HBXF.ISS.GOV.CN)等方式,实现实时查询;在《襄樊日报》开辟专栏定期刊登医保政策和业务信息;参与襄樊电台“行风热线”栏目直接与职工对话。
三是以优惠的政策作引导,以扩面工作为突破口,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p#分页标题#e#一方面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我市先后建立了一系列满足多层面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障政策,使医保改革趋势和费用分担机制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在城区办事处设置社保专管员46人,推行“网格化”治理模式,将所辖区域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域,每个责任区配备若干名干部,与所辖区域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联系,逐家排查登记,摸清扩面底数。对拒不办理参保或瞒报从业人数的单位下发参保告知书,做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再一方面是让受益单位和个人献身说事,使群众真正理解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体现的是社会公平。
四是充分运用“数字”医保分析体系,全面提升了我市医疗保险治理水平。我市自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坚持把医保统计分析治理作为强化医保治理、防范基金风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搞好数据统计分析、完善指标监控体系,着力打造“数字医保”,不断提升医疗保险科学化治理水平。通过建立和运用医疗保险分析指标、监管指标、考核指标控制体系,为我市医疗保险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探索治理办法、完善医保制度、完成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完善结算办法,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在制定结算办法时,我们充分考虑了治理成本、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结算速度等情况,始终坚持总量控制,弹性结算的原则。由于医疗费用总额与服务数量、诊疗方式、病种结构、医疗成本及卫生价格等诸多因素关系密切,要科学、精确地制定出医疗费用总量标准是非常困难的,但在总量控制下的弹性结算可以减少总量标准误差造成的不合理;始终坚持医保基金风险分担原则。医疗保险为定点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机遇,定点医疗机构从医保基金中获益,而医疗消费是在医务人员主导下进行的,医院治理责任和医疗道德风险对基金支出有一定影响,因此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分担一定比例的医保基金风险责任;始终把医保服务质量作为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让医院牢固树立“有质量就有效益”的医保服务理念;始终坚持科学的医保质量评价体系。我们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医保组织治理、就医治理和医疗费用在内的总体评价,评分时注重日常治理抽查情况,突出强调医保治理效果,正确评估医疗费用合理程度,确定量化评分标准,并作为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收到了很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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