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加快居家养老服务
社会化进程
【发言人】市政协常委、市民建专职副主委李海波
【现状】我市老龄人口呈现老龄化速度加快、高龄化发展态势明显、空巢家庭急增的特点,社会养老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我市于2006年启动居家养老工作试点,到2008年底,城区实质性开展这项服务工作的社区已有100多个。但总体来看,我市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存在着工作体制和政策法规不健全、不明晰,扶持力度不够,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化程度较低等问题,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照料服务需求不相适应。
【建议】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2、大力宣传,引导老年人接受新的养老方式,树立“养老消费”、“花钱买服务”的养老观念。3、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社区家政服务、卫生医疗、餐饮服务等资源,拓宽为老服务项目。4、制定、推广居家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督评估体系,确保服务质量。5、借鉴宁波、上海等城市的做法,实行“义工银行”、“时间储蓄”的激励机制,由社区居民和健康的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陪护服务,为将来储蓄“服务时间”,到年迈时再享受他人提供的同等时间的照料服务,形成志愿者服务的良性循环。6、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加强对基金安全监管的力度
对残疾人参保
给予优惠政策
【发言人】汉南区政协主席刘启雄
【现状】“新农保”推进中存在的问题:1、农户有顾虑宣传力度需加大。在试点中有5种倾向影响了农民参保积极性。一是担心交钱养老,自己的利益会不会得到保证?二是算帐看是否划算。三是心存侥幸心理。有部分农户认为即使不参加保,政府也会对自己负责。四是部分农户由于经济原因参不起保。五是一些上了年岁的人不入保险,等着拿100元基础养老金,而一些年轻人嫌待遇太低、时间太长不入保,选择商业保险。2、基础养老金地方财政负担沉重。3、农保基金运营与管理手段单一。4、保费征收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5、特殊案例的解读政府没有明确,补贴特困群体的对象标准不一,六类特殊群体(五保、低保、移民、计生、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基础养老金发放需要政策界定。
【建议】因地制宜加大对各远城区区级政府的资金扶持。汉南区作为全市首个"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区",有条件也能够在全市甚至是全省、全国率先实现新农保整区推进和全覆盖,这需要市政府对养老保险的保费补贴予以分担,加大财政支持。加强对试点过程中薄弱环节的修正指导。进一步明确新农保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相应提高基础养老金,增加"新农保"的吸引力。创新思路强化对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的力度。
【发言人】市政协常委、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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