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 (元)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比例(%) 每年限额 (万元)
在职职工 2000 50 50 2
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 1300 70 30 2
70周岁以上 1300 80 20 2
林口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 0
⑵、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至3万元 3万元至4万元 4万元至7万元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三级医院 85% 15% 90% 10% 95% 5%
二级医院 87% 13% 92% 8% 97% 3%
一级医院 90% 10% 95% 5% 97% 3%
注:(1)、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三种特殊病精神病患者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2)、报销金额封顶17万,其中基本医疗7万,大额互助10万。
林口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市级医院 50%;县级医院:60%;乡镇医院为65%
6.就医:
请到医疗手册选定的医院、专科医院、社保规定的16家A类医院 就医。就医时应出示医疗蓝本,
并须保存医院为你出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药物治疗明细单,以便报销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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