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升学深造(读研、中专升专科、专升本)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的提取、转递,凭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本人有效证件,本人签字后,以机要的方式进行转递。
中小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中小企业接收择业期内申请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市人社部门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企业应负担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为一年。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接收择业期内申请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贴息贷款。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补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合伙创业的,给予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创业补助,其他合伙毕业生按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政策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2011年3月31日之前创业的,仍按原标准3000元执行。
高校毕业生资助创业的,在税收方面也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