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医堂被指骗取医保资格
调查一起普通的医患纠纷案件,法官却意外地发现一家医院医保定点资格有作假嫌疑。昨天,朝阳法院向市人保局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对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的医保定点资格进行调查。
医患纠纷找不到被告
2009年2月,市民朱女士因为脸部出现小红点,前往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中医医院(简称国医堂)治疗。按照医生的嘱咐,朱女士口服、外敷所开药物。在用药两天后,脸部、颈部出现红肿及脓包,本人无法正常工作。在治疗半年多后,朱女士脸部仍未恢复原肤色,且有遗留过敏症状。
朱女士认为,国医堂对自己的治疗存在过错,便将医院起诉到朝阳法院。由于朱女士在市人保局网站上查询到相关通知,国医堂已更名为北京朝阳弘医堂中医医院(后又更名为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下称弘医堂),便将弘医堂作为被告起诉。
弘医堂却表示,该院是独立的法人,与国医堂并无关系,与朱女士亦不存在医患关系。
法院发现虚假文件
由于弘医堂不认账,朝阳法院先后前往朝阳区卫生局和朝阳区人保局调查取证,在调查中却发现了意外情况。
法院从朝阳区卫生局和人保局同时获得了一份编号为“朝卫字[2009]256号”的文件,但两份文件的标题、内容和落款时间却迥然不同。其中,从朝阳区人保局获得的文件显示,在朝阳区卫生局许可下,国医堂更名为弘医堂,弘医堂从国医堂处“继承”了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但朝阳区卫生局证实,其并未印发此文件。
法院查明,国医堂早在2009年10月9日,便因“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原因,被朝阳区卫生局注销。此后,国医堂未如实向朝阳区人保局申报,而是通过提交虚假文件,以“机构变更”为由,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转移给弘医堂。
“国医堂与弘医堂就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国医堂在注销医疗机构资格后,用不法手段将医保资格转给弘医堂。”朝阳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晓东说。
建议追责相关人员
昨天,记者致电弘医堂,工作人员称该院取得医保定点单位文件并未作假。
朝阳法院就案中发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批问题,向市人保局发出了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函指出,希望市人保局就弘医堂取得医保定点机构资格一事进行深入调查,如查实系通过虚假申报文件等手段取得,则依法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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