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
一、什么是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答:所谓“一老”指的是:北京市城镇没有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具体标准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女年满5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居民。
所谓“一小”指的是:北京市城镇没有医疗保障的学生、儿童。具体标准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以上两种人称为“一老一小”,对“一老一小”建立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统称为“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这是社会保障制度中医疗保险制度之一。
二、为什么要建立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答:“一老一小”人员,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社会保险性质的医疗保险,一旦发生疾病,尤其是大病,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经济方面沉重的负担和精神方面巨大的压力,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北京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经2007年5月8日第158次市长办公会批准,出台了《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我区也于7月12日第21次区长办公会审定批准,通过了《宣武区关于落实“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将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预计我区将有6万余人纳入“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从此,“一老一小”将告别没有医疗保险的日子。
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于保险这个词语已经非常熟悉。过去常说的所谓“劳保”已经逐渐被时下的“社会保险”所代替。与此同时,“商业保险”这一名词也很快在民众中传开。但是,相当多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什么是“商业保险”?它们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主要是指人身保险。他们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所承保的保险标的都是人身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补充保险,二者具有不少联系。
1、不管是社会保险,或是商业人身保险,都是被保险人遇到风险后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因而都是为保险群体服务的,都力图保障被保险人免受风险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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