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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1年居民医保9月1日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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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将从9月1日开始办理。届时,未参保居民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居民可持医保卡到河北银行市内任一营业厅办理缴费手续,缴费金额不变,缴费截至日为2010年11月25日。

  据石嵘介绍,为了加强对特殊人群参保工作的管理,今年新增了要求对这部分人群进行身份认定。其中,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的居民,需将残疾人证或低保证交到办理参保手续时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即可。而低收入家庭(市内各区及矿区,凡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的家庭视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居民要参加居民医保,需要本人向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经居委会调查并在社区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方可按规定享受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的个人(家庭)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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