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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住院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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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报销比例为:乡镇一级的医院为70%-80%,县一级医院一般为55%-65%,三级医院为45%-50%。另外,对于当前因各种原因尚未上户的农村户口儿童,只要出具村委会的证明,也可以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病也可以报销。
 记者帮办:根据《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下列规定办理。1.农村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按户公布申请人员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人户口簿或者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实际收入证明材料等,报送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查。3.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核对等形式完成核查工作,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者签署意见,编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名册上报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4.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批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民政部门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异议的,民政部门应当予以核查。对不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海口出台房屋拆迁补助费详细标准了吗?

  读者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海口是否出台房屋拆迁补助费详细标准?

  记者帮办:根据2007年3月发布的《海口市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有关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执行:1.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计算,不足500元补足至500元。实行货币补偿和一次性安置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搬迁补助;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在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出被拆迁房屋和周转房时,分别给予搬迁补助。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不足500元/月补足至500元/月。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3个月支付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3.电话、水表、电表、管道燃气、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宽带端口及有线电视的迁移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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