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连医保报销比例
社会保险实行五个险种统一征缴,五险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缴费比例分别为: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19%缴纳,职工(含农民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个人每年还需要一次性缴纳24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按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4、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浮动费率,单位一般缴纳0.5%—2.0%左右;
5、生育保险:单位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5%缴纳。
6、公积金: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单位25%、个人15%执行。
大连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2011年4月1日,大连市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由55%、60%、65%提高到65%、75%、80%;
未成年居民、大学生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由60%、65%、70%提高到70%、80%、85%;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