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月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续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少儿,只能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从下一结算年度首月起的6个月后(即次年的3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期间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
参保期间少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少儿医保的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缴纳150元,政府补贴每人每年250元,同一结算年度内缴费标准不变。
少儿医保免缴医疗保险费的情况
孤儿、持有有效期间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儿,可持本人户口簿、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免缴手续。
少儿的医保待遇结算期有何规定?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参保少儿的医保待遇结算年度。
本市区户籍参保少儿年满18周岁后不在本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其医保待遇如何衔接?
本市区的参保少儿年满18周岁后不在本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可在其城居医保待遇享受终止后次月起的3个月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区非农户籍的还可以选择以非从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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