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门诊使用的条件是被授权使用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无个人账户。
(四)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后,被授权使用人就医时只需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四、尚未建立关联的过渡办法
如果尚未建立家庭成员关联,使用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的,仍按以往操作办法,即使用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刷卡记帐时,需在使用人的处方、检查单、治疗单等背面注明以下信息:
(1)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号或身份证号码;(2)使用人社会保障卡号;(3)注明关系(如父子关系);(4)留下联系电话并签名。
过渡办法将于2012年6月30日终止,请尽早关联。
相关要闻:
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