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社保中心获悉,为保障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从今年起江西调整省本级医疗、生育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以及住院医疗待遇等。
提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据悉,法定退休年龄以上(含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退休人员(含一次性趸交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调整为按本人养老金(退休金)的3.8%划入;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调整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2%划入。
年度住院封顶提至30万
据了解,按照相关文件对省本级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包括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以及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其中,降低住院起付线为,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和600元,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逐次降低起付标准100元,但起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肿瘤患者放化疗住院一个年度只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执行一次起付线,第二次放化疗住院起不收取起付线;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异地安置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不再降低5个百分点;取消精神病人住院起付线;取消年度内参保人员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后的第二次住院起的住院起付线。
同时,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8%、95%和90%,封顶线以上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保持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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