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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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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消息,201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都有所调整。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40.2元、失业保险费50.4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4.2元、失业保险费30.25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20.16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05.88元,其中基本统筹191.17元、大额互助14.71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9.42元,其中基本统筹14.71元、大额互助14.71元。

  针对不同参保人的情况,如果感觉到目前养老保险的幅度不能完全满足自身保险需求时,您可以购买适合自己的商业分红保险,因为其在常规医疗费用报销和意外情况赔付的同时又能提升个人经济收入。此外,您还可以购买适合自己的分红保险,为生命和生活构建双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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