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持社保卡(医保卡)就医不设置有效期限,不存在因过期而需要换卡的情况。参保人如发现社保卡损坏或遗失,可至区(县)社保卡补换卡网点办理换卡或补卡,具体可致电社保卡中心电话962222咨询;部分使用社保卡(医疗保险专用)的参保人员发现卡损坏或遗失的,可至各区县医保中心换卡或补卡。
医保部门不存在直接电话通知领取医疗补贴的情况,也从未提供根本不存在的防癌打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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