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稳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落实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要着力巩固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要研究调整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更好地适应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第三,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要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要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关键举措,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岗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2015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两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要进一步完善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和柔性流动机制,鼓励大医院退休医生到基层和农村执业。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落实津补贴政策或给予必要补助。要继续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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