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新卡时,须携带《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补办、更换申请单》和经办人身份证。
社会保障卡的修复和勘误
一、办事程序
1、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无法读卡、发生错误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帐户管理处进行修复和勘误;不能修复的,须换发新卡并收回原卡。
2、社会保障卡发生姓名错误或公民身份号码错误的,可申请勘误,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帐户管理处办理,一般在社保卡背面空白处写入正确的姓名或公民身份号码并加盖印章。
3、若参保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同时出现错误时,须换发新卡。
4、申请勘误时,必须提供需勘误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修复、勘误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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