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
社保卡)已开始进行集中批量申领工作,目前已对我市近300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申领工作。计划明年1月份发放20万张首批社保卡,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体参保人员社保卡申领工作,期间新旧社保卡可并行使用。
2013年底前完成申领
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享受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次社保卡的代理银行有6家,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市民在选择社保卡的代理银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选择。
记者从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卡中心)获悉,本月已开始对蓬江、江海两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10人以上企业约25万参保人员进行社保卡换领申请登记,计划明年1月份发放首批社保卡(2011年9月无缴费参保记录人员、退休人员及拥有多个参保号的人员暂不列为首批发放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社保卡中心将委托各单位的代理银行上门为参保员工代办社会保障卡申领。我市计划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体参保人员社保卡申领工作。
明年3月起接受个人申领
2012年3月起(具体时间以社保卡中心的公告为准),符合社保卡个人零星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到自主选择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和各市(区)社保局办理申领。没有在单位办理集中批量申领的人员可以进行个人零星申领。
据悉,市民首次办理社保卡将免除办理过程中的工本费用,但如果因换代理银行、遗失补办等重新办理,则需按照物价部门规定重新缴纳工本费(目前为20元/张)。此外,社保卡具有使用年限。不同年龄段持卡人,社保卡的使用年限也不一样。其中16—26周岁的持卡人社保卡有效期10年,26—46周岁的持卡人社保卡为20年,46周岁以上的持卡人社保卡则长期有效。社保卡有效期满换卡的话,也需重新缴纳工本费。
原
医保IC卡在2013年年底前与社保卡可并行使用,但自持卡人激活社保卡的次月起,
社会保险待遇将统一发放到社保卡上。原医保IC卡内的余额可以继续使用,自2012年6月起可申请划拨至社保卡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在2013年年底前,没有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在医疗费用结算时按原医保IC卡的结算方式结算。具体事项可拨打电话387371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