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相对应,2009年居民医保年度现调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张学文解释说,此项调整消除了参保学生的保障空档期。也就是说,办理了200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的学生,其社保年度延长了7月和8月两个月的时间。调整还会影响到一些新参保人员,即在今年5月或6月参保的居民,其2010年社保年度享受待遇的时间会提前两个月,即为2010年7月至次年的8月31日止。
考虑到所有在校学生开学报到时间均为每年的9月份,学校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至少需要2个月时间,因此,《通知》规定,在11月30日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在校学生,从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1月30日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在校学生,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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