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互助保障医保之外"二次报销"10万元
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最高还可以“二次报销”100653元的医疗费用。除了奖章,今年首都劳模还将首次获得5000元奖金。昨天,市总工会举行今年的“五一”新闻发布会,为全市职工奉上了多重惠民大礼。
互助保障可由
单位工会统一缴费
昨天,市总工会普惠全市在职职工的“爱心大礼包”――暖?互助《北京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正式推出。依据医保认可医疗机构开具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凡参加该计划的本市职工可享受其中“自付一”超过起付线部分费用的医疗补助,最高每人每年可获得100653元互助金。
据介绍,凡是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上解工会经费,并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均可以参加互助保障。这项计划主要针对职工因一般疾病门诊治疗、重病大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治疗等情况,以互济互助的方式,为全市职工提供医疗互助保障。
此项计划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的“自付一”费用享受医疗补助。从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给予报销20%;封顶线以上部分,按40%至80%给予报销。其中门诊医疗起付线1800元,住院医疗起付线1300元,二次以上住院为650元。此项计划各项累计报销最高额为100653元。
另外,劳模和特困职工将可以获得更高比例的报销额度。从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给予报销25%,增加了5个百分点报销额度。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负责人介绍,保障对象需要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上解工会经费、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这些职工加入保障计划,每人每年60元互助费由单位工会负担。此外,单位不向市总工会上解工会经费的,职工可以通过集体交费参保,加入该项保障行动;但要求同一单位参保职工不得少于在职职工总数的70%,低于30人的单位要求100%参加。
本计划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保障责任期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以参保职工今年5月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也可以纳入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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