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参保人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B、参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
3).学生或监护人登录:
www.szsi.gov.cn"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的"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首次参保",输入身份证查询资料,确认参保申请(资料不准确由学校更正);打印或填写《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没有上网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填好《登记表》到学校办理确认参保申请。【备注:大学生登录"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
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完成申报参保人(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超过期限的,为次月至来年的8月)
报销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市内二级医院200元,市内三级医院300元,非本市医院400元。参保少儿及大学生转诊转院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住院起付线。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门诊大病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可以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