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学校未按照规定为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或者在校学生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医疗保险费责任的,或者学校未按照规定履行代收代缴在校学生社会医疗保险费责任的;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导致职工或者在校学生不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学校按照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职工或者在校学生的医疗费用;逾期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涉及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异地就医可获医保报销
待遇范围
在待遇范围方面,条例指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并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只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因疾病、意外事故按规定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按规定,因传染病流行、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伤病员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各级政府给予补助。
不过,用人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医疗保险费,将停止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但在三个月内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并可按规定给予追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补缴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不予追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按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或其亲属的医药费用,但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支付非医药用品费用。
条例还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医保从失业保险金中提取
基金征集
在参保方面,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应当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其他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其中,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灵活就业人员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由个人负担;其他人员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由个人和各级政府共同分担。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持证的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以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由医疗救助金给予资助。
失业人员在广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经办机构经费不得提取医保基金
管理办法
条例指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给予保障,不得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市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准入机制、退出机制和奖励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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