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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调整市区职工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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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发出通知,就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有关调整政策从7月1日起执行,其中,有不少医保待遇政策也许与你有关系。

  以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需要提醒的是,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和失业职工起始缴费时间也将进行调整,即参保人员可以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之日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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