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革:反思中成长,改变中前行
推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策给社保基金上了安全阀
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明确了社会保险各项基金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并明确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近些年,随着上海社保基金案、金华社保挪用案等一系列案件的出现,社保基金的安全是公众关注的话题。社保基金安全缺乏有效监督,将公众的养老钱交由公众监督既十分必要。
《试行意见》明确要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应当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调整方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与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罗忠敏表示,这样的规定增加了社保基金使用的刚性。地方挪用社保基金并非鲜见,堵住这一漏洞,需要在预算执行上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办事。
“由人大行使监督职能,监督检查资金的给付、运作以及挪用与否,可以超越部门利益的蜗角之争,强化政府的信托责任。”郑功成说,“立法的本意在于,制度层面上以法律保障政府承诺的可信。”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指导意见的通知》,这表明,我国残疾人保障事业正在不断发展。
随着中国老龄化高峰的到来、人口流动的加快和环境污染的影响,预计未来五年,中国每年将增加残疾人口250万~300万,残疾人总数将突破1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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