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凡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均可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待遇,并且不需另外缴费,这意味着保障提高了,但负担并没有加重。参保人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首诊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20%,个人承担8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目前,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已经覆盖了全省绝大多数州(市),参保居民看门诊其医疗费直接按20%的比例扣减,最多一年扣减200元。
另外,云南省还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选缴1至3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纳1份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缴纳2份为6万元、缴纳3份为8万元。学生和少年儿童每份每年缴费20元,18周岁及以上居民每份每年缴费50元。
■新闻背景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做好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参保政策,巩固扩大覆盖面,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80%,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达到90%,并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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