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广州市医保局详解医保疑难问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真实案例:黄某2006年8月从广州一家食品公司退休,2007年因肾小球肾炎住院治疗,之后发展成尿毒症,长期住院治疗。2010年1月28日,黄某在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申办“门特”项目尿毒症血液透析,进行长期血液透析治疗。
  异地就医可否享受门慢待遇

  真实案例:陈女士为2009年11月退休的职工,已一次性缴纳过渡金。2010年8月1日办理北京市异地就医并审核通过。陈女士于2007年7月1日申请门诊指定慢性病高血压待遇及于2011年1月5日申请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并审核通过。现该参保人申请报销于2011年7月在北京市选定异地就医医院高血压病400元,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费用共300元,及2011年8月在北京市选定异地就医医院普通门诊费用150元。

  建议:广州市医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该参保人已一次性缴纳过渡金,并已申请两种门诊慢性病待遇,且在已选定的异地就医医院就诊,异地门慢费用符合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标准,给予核销7月门慢医疗费用共300元,已办理异地就医参保人由于采取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予核销8月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