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原来是在北京念的大学,大学毕业后把户口转回福州家里,档案存放在福州人才市场,在北京工作了一年多,现在回到福州工作,已经上班了,但是我之前交的医保社保以及公积金都还封存在北京,现在的公司即将要为我办理医保社保。
请问我要如何将北京的医保社保转回福州,继续缴纳?这个问题很多人给出不同的答案,希望能给一个确定的答案以及具体的转入步骤。
答:社保问题:
属于跨省转移的,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转移程序如下:您应到福州市社保管理中心申请转移您的养老保险关系。若您符合转移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福州市社保管理中心将确认情况后及时通知您。同时您应提供北京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如您在离开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由福州市社保管理中心与北京社保机构联系补办)。转入后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医保问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劳动年龄段人员医保关系可以因工作单位变动而在不同统筹区转移。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09]29号)规定:参保人员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转移,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统筹区之间相互认可,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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