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做销售的郭先生,由于其总公司在深圳,他的医保是深圳的,没有广州的职工医保卡。“我老婆是在广州参加医保的,有广州的职工医保卡。上星期,我患了重感冒,听说可以用家人医保卡了,我就带上了老婆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去看病”。郭先生说,老婆选的门诊定点医院是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分院,他去的也是这家医院。“感冒总共花了100多块钱吧,老婆说,选了门诊定点,可以报销一半,只需付50多元,但我在结算的时候,却从医保卡上个人资金里面全额划了100多元,医院说我不能报销”。郭先生对此表示不解。
“这是对政策存在误解”。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张学文表示,使用亲属的医保卡,只能使用亲属医保卡中个人账户的资金,报销的部分是不能使用的。也就是说,郭先生可以使用老婆医保卡中个人账户里面的资金,要想享受报销的待遇,则必须参加广州市医保。
子女医保卡可帮父母付药费
今年33岁的段先生,自工作以来参加广州职工医保,至今医保个人账户中已有2万多元了。多年来,他从未使用过自己医保卡里的钱,在他看来,这就是笔“死钱”。而他65岁的妈妈身体不好,虽然也是职工医保卡的退休人员,但医保卡里基本每月的钱都不够用。以往,段妈妈用完自己医保卡里的钱后,并不能使用儿子的医保卡里的钱,只能掏现金应付每月的医药费。而新政实施后,段妈妈每月用完自己医保卡内的钱后,还能使用儿子的那笔钱。
从今年10月1日起,慢性病的参保病人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金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其它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提高5%)。职工医保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病种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50元(提高50元)。再加上普通门诊可每月最高报销限额300元,对于患有门慢的参保人来说,每月最高报销额度可达450元。
但对于每月医药费开销比较大的叶女士的母亲来说,还是不够用,家里老母亲患有高血压,每月需要开药1000元左右。 叶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选择定点医院是省中医院,属于三甲医院,门慢每月最高报销150元,门诊还能报销300元,“如果用足每月450元的报销额,那么母亲的医药费应该是830元左右,其中600元通过普通门诊报销50%,即300元。约230元,通过门慢报销65%,约150元。但还有170元则完全是老人自负部分,不能享受报销”。叶女士表示,医保卡可以全家用后,这170元的药,是否能通过自己去看普通门诊帮家里老人开药,按照50% 进行报销,再减轻85元的负担?
对此,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表示,叶女士本身不是高血压患者,“没有高血压病,怎么能给她开高血压的药呢?这是不允许的”。有关部门再次强调,医保卡个人账户全家用的概念是指家庭成员的医保卡里属于个人自己的钱,可以用来帮助支付家庭成员自负部分,而不是同时用来享受报销待遇的。也就是说,叶女士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用于支付其母需要自负的部分。即叶女士的母亲每月1000元的药费里面,最高报销450元,属于自负部分的为550元,叶女士可以通过划自己的职工医保卡,为母亲支付550元。“但不能拿自己的医保卡去门诊开药给自己压根没有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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