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北京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参加职工医保,这意味着政策制定上并没有"户籍"区分。
只要是职工医保,不论是北京市户籍人士,还是非京籍人士,能享受到的医疗保险待遇是相同的。
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都必须符合北京缴费年限的规定,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患特殊病的非京籍不能报销?
张晶曾在微博中提到,外地人如果患有恶性肿瘤,北京医保马上停保,并贴出有关规定:"《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4]185号)中特别规定:'患有恶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以及进行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等不具有劳动能力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互助资金不予支付。'"
这条规定被众多网友转发,作为"北京医保歧视外地人"的佐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前天就此解释,这则规定指的是对于患有恶性肿瘤等"特殊疾病"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属于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简单而言,就是"先患病,再参保"是不可以的,而不是指"先参保,后患病"就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