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全国范围内缴费年限不一损害社会公平,还会出现"代际不公平"现象。因为随着老龄化加剧,个人终生缴费会出现越来越高的现象,下代人的费率要高于上代人的。再例如,在老龄化面前,提高费率或延长缴费年限等各制度参数经常处于调整之中,于是,社会波动容易成为一种常态。
最后,由于存在最低缴费年限,所以,各种道德风险防不胜防。不同群体之间、不同城市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等等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特殊理由,以保持或建立各自的某个缴费年限的特权。
第三个模式是"即投即保、不投不保",就是说,不管是职业生涯阶段还是退休以后,只要参加保险并缴费就享有当期的医疗待遇,不缴费就意味着不参加保险制度,于是就不享受医保待遇。这个制度的特征是运用大数法则来集合当期的风险,追求的是当期的财务平衡,费率负担较低,没有权益积累问题,于是就不怕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难题,待遇水平比较稳定。问题是,退休人员参保缴费影响了当期消费水平,少数贫困群体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建立一个老年贫困人口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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