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镇江市在2009年6月推出一项医保新政:“自今年7月1日起镇江进一步完善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在二级账户原有使用功能基础上,拓展其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二级账户资金可用于为自己或家人缴纳保费、支付医疗费用、抵冲个人支付、参加健康维护“套餐”等,逐步向家庭账户过渡。此举在全省是创新举措。
按照镇江市的新政,一个家庭中,丈夫在单位参保,个人二级账户有结余,而妻子因为失业个人缴纳参保费用,这时丈夫可以从二级账户中划出资金,帮助妻子缴费参保。再比如参保人员父母退休了,因为年老体弱经常看病,每年划入的个人账户肯定不够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在每年初,从自己的二级账户划出资金给父母,帮助父母支付医疗费用,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镇江作为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从2008年起医保个人账户分设一、二级,二级账户为上年度积累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其余为一级账户。当年补缴、继承、受赠的账户基金划入一级个人账户。这项新举措,突破了二级账户上的钱只能本人使用,家庭中别人不能使用的局限。意味着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人在二级账户上有钱,其他成员的二级账户上没钱时,都可以使用那个有钱账户上的钱。
[代表建议]
建立家庭账户,个人医保账户全家共享
2009年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1号文件”里,明确提出要“探索开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改革,拓展个人账户功能,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探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办法,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作用。”不过,到现在具体措施还未见出台。
2009年镇江推出的医保新政,与真正的家庭账户还有一段距离,如一级账户没有开放,二级账户3000元以上部分可以与家人共用,实际共用的资金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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