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7月1日起,北京已执行现已出版发行的2010年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2010版《药品目录》中共有2510种药品,与2005年版目录相比,此次增加了866种可报销的药品,部分使用量少、有质量安全隐患的84种药品被删除。
2010年版《药品目录》共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个部分。共收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92个,中成药1218个(包括民族药47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2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3个。
2010年版《药品目录》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相对稳定连续的基础上,根据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变化,适当扩大了品种范围,适当调整了药品报销限制内容,适度提高了用药水平。
2010年版《药品目录》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
可以报销药品至少上万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在7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指出,新版药品目录共有2510种药品。其中,西药1292种、中药1218种,中药品种占48.5%,中西药比例更趋平衡。同时,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删除了部分使用量少、有质量安全隐患的84种药品。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