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全覆盖:成都医保“三部曲”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医保水平,让老百姓有钱看病、看得起病,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理念,也是多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的追求目标。
从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到有基本医疗保险,又从参加的四个险种,简便到“一卡通”,而且住院报销也不再必须到参保地报销了。随着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千多万成都人“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梦想,成为现实。
这一保障机制,不仅仅是在四川省,在整个中国,也是走在前列的
本报记者黄荆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居民蒋芬芳,十年来深刻体验了成都医保的三大变化。2001年以前,她家五口人中,只有在国有企业工作的丈夫张为民有劳保医疗,她和公公、婆婆,以及儿女均没有医疗保障;2009年以前,她家分别参加了4种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着4种不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如今,家里五口人持的都是“成都市医疗保险卡”,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论他们走到哪里,都可以刷卡住院看病买药了。
从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到有基本医疗保险,又从参加的四个险种,简便到“一卡通”,而且住院报销也不再必须到参保地报销了。蒋芬芳家庭的医保经历,是成都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的一个缩影。
制度缺失与碎片化,制约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是按照城乡、户籍、职业进行设计实施的。从不少地方的实践来看,即使在同一劳动力市场上,公费医疗制度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存运行。此外,部分地方还出台了面向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群体的多元医保制度,从而导致人们被拘囿于各种特定的制度之内。
由于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大多是区县统筹,在风险分摊范围非常小的情况下,医疗保险制度的过度分割和碎片化,阻碍了社会成员的合理流动,削弱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造成了制度之间受益群体权益的不公平,并固化了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和现有的社会阶层结构。
节点一:2007年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不仅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性,而且严重制约着成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001年以前,成都市的医疗保障制度严重缺失,在农村实行的合作医疗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而崩溃,只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实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其余的人群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2001年,成都市按照国家医改方向,首先进行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用人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从业人员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学生儿童等人群仍然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这些人群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不仅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而且严重制约着成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节点二:2007年至2009年,成都市以7种医疗保险制度使全市人民群众都享有了基本医疗保障,但医疗保险制度的条块分割、政策碎片化等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制约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
尽管2007年成都市以7种医疗保险制度使全市人民群众都享有了基本医疗保障,但是由于这7种制度均是以人员身份设计,而且市县不一,随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创新等,医疗保险制度的条块分割、政策碎片化等矛盾和问题日趋突出。
条块分割,制度、政策碎片化。到2007年,成都市按人员身份设计,一共用7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城乡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农民工、失地农民、学生儿童等城乡各类人群进行了全覆盖。但是7种制度除了覆盖的对象不一致外,在区县之间、险种之间的政策差异均较大,根本无法实现很好地转移和对接,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员身份转移和工作的流动日趋频繁,同一城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却不能实现有序地转移和对接,已经成为燃眉之急,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