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工医保75%费用可报销
年内,我省参加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将达到75%;新农合和城镇医保两种制度将试点融合;我省将降低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检查费用……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透露出不少惠民讯息。
扩大医保覆盖面75%费用可报销
今年,全省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6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在此基础上,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按照计划,2012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要达到75%,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分别达到70%和75%左右。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提高医疗救助封顶全面实现一卡就医
全省还将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全面实现全省“一卡就医、一卡结算”,出台补卡办法。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省内无缝转移接续工作,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作。
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方式,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省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药品加成率要降至8%~10%。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增加政府投入等多种途径解决。
此外,医药价格也将调整,我省计划适当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
农民到卫生所看病自付诊疗费将大降
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是今年医改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农民到基层村卫生所看病,不仅药品可享受到最优惠的价格,而且一般诊疗费(省定为9元/人次标准)将由医保基金补偿大部分,个人只需支付1.5元/人次。
今年我省还将加快推行预约诊疗制度,抓紧建立和推广全省公立医院统一预约诊疗管理服务平台,确保年内完成在全省41家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和10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12320预约诊疗服务热线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实现预约诊疗服务“一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