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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外地户口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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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年最高可报销47.7万元

  据悉,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在9月1日起更为完善,此前缴纳灵活就业医保还有半年的等待期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新政实施后,在缴费次月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在普通门诊待遇上,参保人在选定的小医院(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报销比例为65%,而在选定的大医院(二级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45%。而年住院最高报销的限额也逐年增长,据悉,年最高报销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倍,(广州市上年度月社平工资为4541元,则报销额度为:4541元×12×6=32.69万元),外加15万的重大疾病保险,则年最高报销额可达到47.7万元。(文章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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