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根据省市最新的政策,2011年7月1日起,两类人群纳入深圳"延缴延退"范围:一类是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第二类是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有1个月以上的在深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经了解,参保人不符合"延缴延退"的条件。
提示:
在深圳社保局官网注册个人账户,需要社保卡号、身份证号、电脑号(社保卡上)、手机号码等相关个人信息。(文章来源:深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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