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玉娟测算,2012年,深圳养老保险金已经达到了月均2850元,按照11.5%计算,对于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每月要个人支出327.75元,十年多支出39330元。她认为,对拥有深圳户籍的居民,没有工作期间还可以以个人名义缴费,但对于非深户籍的人员来讲,没有工作就不能参加医保,即使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年限也就是两年。深圳缴费年限标准高于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高于广州征求意见稿中的15年。深圳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支出情况如何,作为参保人根本不知道,也没有渠道知道。作为参保人有权利知道,参保的钱到哪去了?为什么要延长年限?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社保基金运行管理要加强社会监督。应该成立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由普通参保人、社会中立人士、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并加强人大的监督管理。与会专家认为,深圳是全国第一个法治政府试点城市,承诺政府立法工作要法治化,要集中草拟法规和规章,但医疗保险办法是部门立法,有较大的部门立法痕迹。深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都是通过市人大地方立法的形式,但医疗保险办法只是地方政府的规章,立法层次低,建议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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