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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洛阳在全省率先取消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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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月27日起,洛阳市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就医、结算,只需出示身份证、医疗保险IC卡即可,不用提供医疗保险证。这是记者今日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得的消息。据介绍,洛阳市是全省首个实施此办法的城市。
  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从次年1月1日(大学生从当年9月1日)起享受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该负责人说,医疗保险证取消后,将有半年的过渡期(2012年4月1日至9月30日)。过渡期内,凭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IC卡仍可办理就医、结算手续。

  冒名就医,取消医保资格

  对冒用别人姓名看病的现象,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属于骗保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参保人的医保资格,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上述负责人提醒,冒用他人姓名看病,会导致患者的既往病史混乱,使医生无法参照,从而造成误诊。该负责人提醒,根据洛阳市相关规定,如骗保行为被查实,参保人不但将被取消医保资格,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洛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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