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2010年起,本市开始全面换发社会保障卡。针对市民对发放社会保障卡提出的一些关心问题,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1.社会保障卡与医疗保险卡有什么区别?
社会保障卡是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个人)卡技术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联相关标准,制作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并带有金融借记功能的复合卡。该卡具有凭证、记录、查询、金融等功能。不仅可以凭卡看病就医,还可以凭卡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各项优惠待遇、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劳动保障各项业务。
2.参保人员何时开始申领社会保障卡?
按照本市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总体安排,2009年4月1日后停止受理职工医疗保险卡的申请工作。已制发的职工医疗保险卡继续使用。计划2010年开始分期分批组织换发社会保障卡。
3.社会保障卡应到哪里去申领?
申领社会保障卡时,须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凭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就近到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45天到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
4.医保卡因丢失、损坏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的开户银行办理医保卡挂失,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
5.曾经参加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领取了医疗保险卡的人员,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必须办理社会保障卡吗?
目前此类人员可以不办理社会保障卡。
6.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卡能由单位代办吗?
目前,开发区、塘沽区未以单位名义为职工批量申领过社会保障卡的单位(包括新成立单位),应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和平区建设路18号)为职工集体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7.办理社会保障卡后是否还需办理医疗保险证?
不需再办理医疗保险证。
8.目前,已领取医疗保险卡的职工从市内参保转入开发区或塘沽区参保,其医疗保险卡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目前,已领取医疗保险卡的职工从市内参保转入开发区或塘沽区参保的,应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原制发的医保卡在换发社保卡前可继续使用。
9.在办理社会保障卡时提供的是15位的身份证,申领之后做了身份证升位。那么还用重新办理社会保障卡吗?
不需要重新办理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障卡时系统已经自动为其升位为1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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