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灌南县花园乡陡湾村村民季伟弟向新闻热线反映,他家小孩因患肺炎于3月9日在灌南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到3月12日,已经花去医药费2500多元。当他手持医保卡去有关单位报销医药费时,却因为医保卡上的名字出错,无法报销这笔费用。后经过多次协商,仍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
孩子生病入住县医院
3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灌南县见到了当事人季伟弟。他诉称,今年3月7日,他未成年的孩子因为发烧咳嗽到本乡卫生院治疗,后因为病情加重,两天后,即3月9日上午转院至灌南县人民医院救治。其间,医生经过检查确诊孩子患了肺炎,需要住院治疗,季伟弟遵照医嘱,为孩子办理了住院治疗手续。
“孩子生病了,家人都很着急,没有顾得上医保卡问题……”季伟弟说,住院3天时间,他家花去了2500多元医药费,因为家里没有余钱,他这才想起他们一家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于是,乘孩子病情好转,他回家拿来了孩子的医保卡,准备到乡卫生院报销医药费,便于急用。
报销时发现参保人名字有误
3月12日上午,季伟弟手持孩子季积闯的医保卡前往乡卫生院合管办准备报销医药费,可是当他将孩子的医保卡交给合管办工作人员查看时,却被告知,此卡无效不能使用。理由是药费单上的名字与医保卡上的名字不一样。药费单上的名字叫季积闯,而卡上的名字却叫季积国,虽然这张卡是真实有效的,但也不能予以报销。季伟弟查看电脑录入名单和户主信息显示,户主的名字是季伟弟,但孩子的名字确实写错了,对此,花园乡卫生院表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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