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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配偶也可享受上海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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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符合怎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配偶才能够参加社保?参加后的养老、医疗待遇又是怎样的呢?参保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呢?
  不符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外来配偶,可提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由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其养老保险账户全额支付给本人。如果外来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但本人继续从事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则可以继续缴费。

  此外,在医疗待遇方面,外来配偶按照8%比例足额连续缴费满6个月,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参照上海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若按14%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无论按8%或14%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满15年,实际按月缴费满5年的,在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可按照本市退休人员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手续如何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外来配偶可以向本市居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所要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提出申请。申请参保时应当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夫妻二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和本人信息业复印件及本市颁发的外省市居住证复印件等材料。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参保申请后,再向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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